发布时间:2016-02-29
深盐府办〔2015〕12号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盐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深府办〔2015〕25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盐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区长吴德林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府)办主任董秀、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邱浩航担任副组长,副区长乔恒利、刘慧、王守睿、熊瑛,区委(府)办副主任贾华越、吴湘川,区编办主任王政华,区法制办主任孙菁宇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区相关单位工作、督促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育文体医疗卫生改革组、信息化建设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权责清单改革组。
组长由区编办主任王政华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府)办副主任贾华越、区财政局副局长陈静、区法制办主任孙菁宇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职权事项,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项源头管理,严控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杜绝和防止变相审批;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办理,优化办理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深化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清单管理改革,厘清部门之间、区与街道之间职责关系,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副区长刘慧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主任王政华、区发改局局长莫熙玲、区土地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文盛、区工务局局长杨武、滨海规划国土局局长郑捷奋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备案告知为主、核准审批为辅的社会投资项目管理新体制,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改进项目评估评审,推进并联审批,全面实施投资项目清单管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副区长王守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力局局长赵世宽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权限管理职业资格,简化程序,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推动行业协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副区长刘慧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莫熙玲、区经促局局长陈晓武、区民政局局长吴坤生、区财政局局长江涛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副区长刘慧担任,副组长由盐田市场监管局局长龚家瑞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社保登记等“多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后续改革,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简易注销程序等试点改革;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后续执法及时到位。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副区长熊瑛担任,副组长由区文体局局长谢向东、区经促局局长陈晓武、区教育局局长马广明、区卫计局局长刘丹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研究提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改革的意见和措施。
(七)信息化建设改革组。
组长由副区长乔恒利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府)办副主任吴湘川、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彭洁、区经促局局长陈晓武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优化政务信息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提高网上办事深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政府服务和监管方式。
各专题组要坚持开门搞改革,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合作攻关。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府)办主任董秀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区编办主任王政华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街道办、各单位改革工作,及时总结并推广改革中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掌握改革进展情况,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综合组设在区委(府)办,日常工作由区编办主要承担,对外以“深圳市盐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视工作推进情况,可从区有关单位抽调专人,实行短期集中办公。
(二)督查组。
组长由副区长刘慧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主任王政华、区督查室主任王延穗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各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副区长刘慧担任,副组长由区法制办主任孙菁宇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制定、修订我市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对清理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建立完善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由区编办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各专题组的成果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敢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区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区监察部门认真做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行政监察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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